我当时读完就非常喜欢,于是给在纽约的他打了电话,让他来这住两个礼拜,我会给他安排一些会议(探讨这个剧本)。然后他就来了两周,我们敲定了做一集电视剧试播集,或是做一部电影。剩下的就无需多说了,他留在了行业里,我们继续一起工作。这对我来说是好事,但我必须得说这对他来讲同样好。这对我们来说是双方受益的一段友谊。当然,还有家丑不可外扬,他早就对朴妍珍没兴趣,已经对文东恩动心,知道朴妍珍,出轨、校园暴力又杀人,都迟迟不离婚,无非是害怕股价下跌,要是外面都知道连孩子都不是自己,的事关继承问题,股价不知道会跌倒多惨,到那个水平的有钱人,不会考虑这么现实的问题吗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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